傅家骥,摘译自FIS网站
据印度尼西亚区域贸易官员Sumpeno Putro表示,美国已警告印度尼西亚须确保该国并无转运他国虾类及规避美国反倾销税之情形。转运为一种非法的贸易作法,应课征反倾销税的国家利用将其产品经由免征反倾销税的其它国家出口的方式以规避税赋。
由于印度尼西亚并不在美国2005年公布的六个课征虾类反倾销税的拉丁及亚洲国家之内,2007年由印度尼西亚出口至美国的虾类,因此由2004年之4,780万磅(约折合21,600公吨)暴增近3倍而达13,020万磅(约折合59,000公吨)。2005年美国贸易官员怀疑印度尼西亚出口商转运需课征反倾销税之中国大陆虾类,部分泰国出口商也宣称高棉、马来西亚及印度尼西亚可能涉及协助转运并规避美国课征虾类反倾销关税,致泰国业者遭受损害。
美国刻正进行虾类反倾销关税之日落审查,倘印度尼西亚无法提出虾类出口量的增加系与该国虾类增产有关,印度尼西亚恐被课征反倾销关税。
中国鳗鱼网(www.chinaeel.cn)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获得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中国鳗鱼网”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