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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药确使用方法和混用的注意事项

有些水产养殖户在进行鱼病防治时因鱼药使用不当,延误了鱼病治疗或导致鱼类中毒死亡,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现将鱼药使用中易犯的几种错误归纳如下,希望引起广大水产养殖户的重视。

一、鱼药正确使用方法

1、抗菌类

⑴呋喃唑酮,又叫痢特灵。黄色粉剂,无味,有广谱性抗菌作用,毒性较低,口服药浴均可,主要用于防治鳗鱼烂鳃、肠炎、赤鳍病、红点病。口服,每100公斤饲料拌药1520克,一个疗程35;药浴,按每立方米用药2克的量全池泼洒药粉液。由于该药难溶于水,可先用酒精浸拌后使用。

氯霉素。白色粉状药物,易溶于水,对防治革兰氏阴性和阳性细菌,均有疗效,主要用于治疗鳗鱼肠炎、弧菌病、爱德华氏病、烂皮病。口服,每100公斤饲料用药30克,连喂35天,进行早期防治。

⑶土霉素。土黄色粉剂,具有抗菌和抑菌作用,可用于治疗多种细菌性疾病,以口服为主,每100公斤饲料用药40 克,连喂57天。

2、杀虫类

⑴硫酸铜、硫酸亚铁混合剂。两种药物分别为透明的蓝色和绿色结晶体,所以又叫蓝矾和绿矾,有较强的收敛和杀虫作用,对中华鱼蚤、车轮虫、斜管虫、舌杯虫等都有毒杀作用。每立方米水用药0.7克,其中硫酸铜0.5克、硫酸亚铁0.2克。

⑵晶体敌百虫。纯品为白色固体,含有效成分90%,它溶于水产生敌敌畏,能使多种寄生虫中毒死亡。每立方米水用药0.71克,施药应在早上进行,但不能与石灰等碱性药物合用,以免毒死鱼类。

3、杀虫杀菌兼用类

⑴福尔马林。是含40%甲醛的水溶性药液,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有较强的广谱性杀虫杀菌作用。一般每立方米水用药2530克,病情严重时可增至40克,对防治鳗鱼烂鳃病、赤鳍病和淡水鱼的烂皮病、穿孔病都有良好疗效,但该药在阳光下很易挥发失效,因此施药要在傍晚或夜间进行,以提高杀虫灭菌的效果。

⑵高锰酸钾。紫色细长结晶体,易溶于水,杀虫灭菌能力强,主要用于杀死鱼类体表的细菌和寄生虫。

注意事项

1、忌阴雨天或缺氧浮头时泼药。鱼类缺氧浮头时不能泼药,否则会引起鱼类烦躁不安,甚至大批死亡。泼药应选择晴天、天气凉爽时进行。

2、忌泼洒未充分溶解的药物。未溶解的药物颗粒常被鲤、鲫鱼类误食而导致鱼类中毒死亡。药物对水必须经充分溶解后再向全池均匀泼洒。

3、忌超剂量用药。用药需按照药物使用说明,计算好池塘面积、水深、药量。超剂量用药常会造成药物残留过高和鱼类中毒死亡。

4、忌使用过期失效的药物。使用过期失效的药物往往达不到防治的效果,在使用时,要注意药物的有效期。养殖户平时也可以通过目测检查,如有效的生石灰是成块成团的;有效的漂白粉是未受潮、呈粉末状不结块的,已结块的则失效。

5、忌泼药只泼部分水体。泼药要全池均匀泼洒,不留死角,使整个鱼塘的池水同时达到药物作用的有效浓度,才能杀灭鱼体外部的病原体,否则会因泼洒药物不均匀,杀灭病原体不彻底,造成鱼病复发,导致鱼类死亡。

6、忌随意混用药物。常见药物中不能混用的有:漂白粉与生石灰,硫酸铜与生石灰,敌百虫与生石灰。如敌百虫与生石灰混用,可生成剧毒的敌敌畏。

二、鱼药混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1、混用原则

不应影响药物有效成分的化学稳定性。

不应使毒性增大,理想的效果是增效不增毒。

药效配合合理,优缺点互补。

不应提高用药成本。

2、注意事项

混用渔药时,要先在小水体或试验用具内试验,若可行再使用。

要现配现用,需稀释或溶解的药物,应先各自稀释或溶解,而后混合。

要根据渔药酸碱性合理取舍。四、尽量减少混用药物种类和混用次数,以免增加成本和污染水体。

3、不可混用的渔药

使用漂白粉消毒时要避免与生石灰混用,以免降低漂白粉的药效。

使用敌百虫时不得加入碱性药,防止形成敌敌畏,造成人、畜及水产动物中毒。

磺胺异恶唑与青霉素混合用,会降低药效;青霉素与四环素、更力霉素等混用时,会降低药效。

4、常见混用渔药配方

硫酸铜和硫酸亚铁按52的比例混合,每立方米水体用0.7克药物化水后全池泼洒,可防治部分寄生虫病。其中硫酸亚铁为辅助用药,有收敛作用,主要是为硫酸铜杀灭寄生虫扫除障碍。

每公斤大黄用20公斤0.3%的氨水混合浸泡12小时,用以防治草鱼出血病、细菌性烂腮病、白头白嘴病等。其中氨水为增效剂,能提高药效。

90%的晶体敌百虫和碱面按10.6的比例配合成合剂全池泼洒,可防治水霉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