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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中易导致药害事故的原因及用药注意事项

 

在渔业生产过程中,有一些养殖户施用药物时,因用药不当,药害事故时有发生,为了减少养殖户因用药不当造成渔业损失,安全有效地防治水产动物疾病。笔者根据多年技术服务经验,现把易造成药害事故的原因及用药注意事项介绍如下,供养殖户参考。

一、导致药害的原因

1.不了解水产动物对药物的药敏性

在选择药物防治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时,必须掌握水产养殖动物对不同类别药物的药敏性。众所周知,不同的水产养殖动物对同一种药物具有不同的药敏性,尤其是外用泼洒的杀虫药,常因不注意水产养殖动物对杀虫剂的药敏性,而导致药害事故最为普遍。

2.不根据水体环境状况选择用药类别

(1)通常不良水质的表现形式可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水体缺肥或肥力无法释放的浮游植物量低的水体,如澄清水、浑浊水、青苔水等。第二种是水体严重富营养化的养殖池塘,如蓝绿藻水华水、红水、黑水、老绿水等。

(2)根据水质状况选择合适药物,避免药害发生

第一种水质的水体因为缺乏浮游生物,因而使用外用泼洒药物,尤其是杀虫药后,常使水体浮游植物数量急剧下降而导致水体缺氧,同时药物被有机质或其他无机物消耗,导致水体缓冲性差而发生药害事故。此类水质确需用药时,应选择安全性大且低剂量用药。第二种水质的水体常因为富积大量的有机物质,在使用药物后因藻类死亡加重了水体的氧债,而发生药害事故。此类水质用药前应首先使用化学类水质改良剂改水,再使用其他全池泼洒药物进行防病治病。

3.用药前不关注天气状况

全池泼洒药物时应在晴好天气时进行施药,在用药前须密切关注天气,尽量避免在暴雨、闷热、低气压等不良天气用药。同时全池泼洒药物时,应根据水质肥瘦、水温、养殖季节等调整施药浓度:一般情况下水温越低、水质越瘦等应使用低剂量,反之应选择高剂量全池泼洒。早春时期,养殖水体一般水位较浅、水温低、水质瘦、藻类不丰富,且养殖鱼类经历越冬后的体质较差,对药物的耐受力较差,因此确须使用外用泼洒杀虫剂时,宜选择对鱼类刺激性小、安全浓度大的杀虫药,如阿维菌素、伊维菌素等。

4.不遵循联合用药

根据水产动物疾病的发病规律,总结数年药物防治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经验,在正确诊断疾病的基础上,按照“先杀虫、后杀菌、然后口服、最后调水”的联合用药的规程,可有效防治水产养殖动物的疾病。如果在养殖池塘水质不良,或长期用药无效,或久治不愈,或水产养殖动物发生明显的应激反应并产生应激性大量死亡的条件下,也可以实施“先改水”,改水目的是为了消除或缓解水产养殖动物的应激反应、降解或消除池塘中的药物残毒,以及增加外用泼洒杀虫、杀菌制剂的效果。

在实际用药过程中使用最多的用药规程是“先杀虫、后杀菌”,这主要是因为很多临床症状要求我们“杀虫为本、治病为表”,很多氧化型消毒剂往往会加重部分杀虫药毒性,同时针对寄生虫疾病,如车轮虫、指环虫、中华鳋、锚头鳋病,养殖户习惯于施用杀虫药,而忽视了杀菌药的使用,从而导致细菌性疾病的继发感染,如顽固性烂鳃综合征、暴发性出血病等。因而为有效杜绝细菌性疾病的继发感染,在使用完杀虫药后的12天内,须使用如过氧化氢或二氧化氯、苯扎溴铵等再杀一次细菌。“然后口服”是防治吃食性鱼类体内致病微生物及体内寄生虫病最为有效、直接的方式。“最后调水”是为了保证施药后通过使用化学类或微生态水质改良制剂及肥料调节水质,保持水体的“肥、活、嫩、爽”,维持水产养殖动物的健康生长。

5.药物的搭配及使用方法不合理

为防止药害事故发生,应规避随意将不同类别的药物混配使用及超剂量使用药物全池泼洒或口服。每一种药物都有其独特物理化学性质,大多数鱼药生产企业出品的药物均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复配而得,如果只关注商品药物的主要成分,随意将不同性质的药物混合后全池泼洒,可能会通过化学和物理反应,增加药物对水产养殖动物的毒性而发生药害事故,即使是相同性质的药物通过混合也会增加单位面积的用药浓度,从而发生药害事故,因此将两种药物混合或配合使用时,应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一般情况下,常用的复配方式是在水温较高或水质较肥时,选择两种或三种单剂的氯氰菊酯、辛硫磷、阿维菌素,进行混合后防治常规养殖鱼类疾病。为增加疗效并减少对水产养殖动物的刺激性,常将强氯精和溴氯海因、戊二醛和苯扎溴铵混合后使用。

二、施用药物注意事项

1.注意对症下药

一般对濒临死亡的病鱼或死亡而未腐变的鱼尸,应对其体表、鳃丝、肌肉、内脏等部位进行肉眼检查或镜检,诊断出该病是寄生虫病、细菌性疾病、病毒性病还是并发症,然后有针对性地选择对症药物,才能有效提高防治效果。

2.注意正确选用施药方法

一般内服、外用药物常受一定条件限制。当鱼塘平均水深不到1米、水温30℃以上,防治鱼病采用全池泼洒风险很大,因为水又浅温度又高,药物副作用的缓冲力小,容易引起死鱼。在鱼病严重、鱼不肯吃食的情况下,内服药物只会造成浪费。

3.注意用药量要准确

因为有一些杀灭病原体的药物浓度接近于鱼类的致死浓度,浓度太大,池鱼的安全就不能保证;浓度太小,则杀灭不了病原体。如全池泼洒药物时,要先准确计算水体体积,施药浓度要按常规用量或即使要加量使用也不宜超过规定用量的20%为宜。内服药物也要准确称量饵料药物量,然后按比例进行拌饵。

4.注意交替使用药物

同一种药物长期使用,会使病原体产生抗药性,应注意选择多种药物交替使用,以提高对鱼病的防治效果。

5.注意按说明书要求用药

要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规程配制成药液或药饵后再用药。尤其对进行全池泼洒的药物要充分溶解,否则,泼洒液中留有颗粒药物,会使鱼当饵料误食,造成中毒死亡。

6.注意使用的药物是否过期

过期鱼药一般有效成分多已分解,有毒物质明显增加。如果使用往往会造成大批鱼苗、鱼种中毒死亡。

7.注意混合药物的拮抗作用

当鱼同时发生几种病时,不要盲目地将药物混合使用,因为有的药物混用后会产生化学反应:①使药效增强。如漂白粉与食盐、漂白粉与硫酸铜等混用药效增强。②互相抵消而使药效减弱甚至消失。如漂白粉与生石灰,敌百虫与生石灰则不能混用。

8.注意施药时间

施药时间要尽量避开中午阳光直射,宜在晴天傍晚进行。并且泼洒时要从上风处逐渐向下风处进行;药饵要投在鱼经常吃食的地方。

中国鳗鱼网报道

【关键字】:水产养殖渔业,病害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