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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深改小组会议之“三农”议题

         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认为,选派到贫困村的驻村干部,不仅要有责任心,还要有组织经济的能力和商业头脑。

党国英:当前,脱贫攻坚工作进入最后冲刺阶段,贫困村的驻村干部工作队选派与管理,相对来说是个薄弱环节。从全盘来看,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中央领导决心大,资金来源有保证,贫困农民期盼强烈,最关键的是主持脱贫攻坚的第一线干部能不能落实好政策。

中央指出的驻村帮扶中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的确是一个突出问题。相信中央会出台新的政策要求,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办法。从我们以往的调研看,选派到贫困村的驻村干部,不仅要有责任心,还要有组织经济的能力,还要有商业头脑。村庄整体脱贫与个别农户脱贫很不相同,对一个贫困农户可以长期搞兜底救济,但对村庄不行。按我的体会驻村干部自己可以不是商人,但要学会与商人交往,将商人引入村庄,为村民进入大市场创造条件。

因地制宜保留乡村风貌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指出,目前我国发达省份的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已经达到相当的高度,但我们的环境建设中仍存在着四个主要问题亟待解决。

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涉及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集运转体系建设、饮用水源地保护、非规模化畜禽粪便污染综合利用等方面,耗资巨大,资金严重不足。

2)农村公共设施运行率低,闲置率高。不少村庄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后,无污水可收集,处理设备无法运行。有的村庄建立了污水处理厂,但管网没有配齐,估计运营率是30%。“穷老外、穷老难”人群的污水产出少,有人家舍不得用水。

3)一部分地区因为没有用地指标,使得环境保护用地不能落实,兴建配套工程遇到困难。我们注意到,这个问题在全国有普遍性。

4)长效机制不健全,设施运转维护的资金落实难度大。现在已经注意到这些问题,今后也会有针对性政策出台。

继河长制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

实施河湖治理、打造绿水青山是当前改革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当前我国各省份均已明确省级总河长和主要河湖的省级河长。全国各个省市区的绝大多数河湖都实现了有人管、有制度管的新态势。

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此次会议要求,在推进河长制的基础上,在湖泊实施湖长制,“湖长”是党委、政府领导干部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更是全地区居民的生活保障。切实抓好河湖保护,让江河湖泊成为宝贵的绿色财富,生存发展的珍贵资源。

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宅基地制度改革对进城农民意义重大,进城务工不代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丧失,解除了后顾之忧,他们才能够放心进城。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认为,做好拓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工作的关键,是在坚持底线的前提下,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让农民在改革中有获得感。

党国英:“三个底线”是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

从试点县区的经验看,宅基地改革的成功有三个因素需要重视:

一是要提高村庄的土地利用效益,不能使村庄盲目扩大,侵蚀耕地;

二是保证宅基地分配中的平等,多占宅基地的农户要在经济上有所负担;

三是要确保农户的宅基地权益,即使农民进城落户,也不能强制退出宅基地。

如何利用市场机制提高宅基地的使用效益,各地也有一些探索,如何总结探索中的好的经验,是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

中国鳗鱼网报道

【关键字】:水产养殖渔业三农,问题,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