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欧盟发布G/SPS/GEN/1472号通报,对新型食品进行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 该通报根据欧盟于2015年11月25日通过的2015/2283号法案制订,目的是为了使食品企业更容易为欧盟市场带来创新食品,同时保持高水平的食品安全要求。该法案预计于2018年1月实施。
2. “新型食品”的一般标准定义,本身为新型食品且无变化,采用了新型食品是或/和食品中含有不在欧盟1997年通过的关于新型食品法案中的新型食品成分。
3. 通报的主要措施有两个方面:新型食品在欧盟层面的授权过程将被精简;新型食品安全评价将由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进行。
4. EFSA将负责对新型食品进行指导和法律帮助,协助企业进行申请,同时方便消费者了解新型食品的具体情况。
详情见网址:http://www.efsa.europa.eu/en/press/news/160218b
中国鳗鱼网报道
中国鳗鱼网(www.chinaeel.cn)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获得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中国鳗鱼网”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